最近在社交媒体热传的一则金融司法故事里,上海金融法院给出了一种全新的“量化裁判”路径——在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纠纷中引入专业损失核定模型,厘清损失的因果与分摊的比例。
这一裁决被媒体誉为“以精细尺子量损失”,并且把对中介机构的连带赔偿按比例分摊,甚至让此前颇受争议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极短时间内实现“零责任”的逆转,成为业内讨论的焦点。
到底怎么回事?
对市场参与者意味着什么?
下面就把问题梳理清楚,结合数据与法理,给出可操作的解读。
问题与事实脉络
案情并不复杂:某农商行在2017年发行2亿元银行间债券中期票据,后续披露的巨额财务造假、实际控制人接受调查,导致债券价格在2018年大幅下跌、评级从AAA跌落至C,2018-2019年多次出现实质性违约,最后进入破产清算。
原告认为发行文件存在隐瞒、遗漏重大信息,诉请各证券中介机构对2.32亿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但问题在于,市场宏观因素、发行人基本面恶化、信用事件与违约等叠加,损失并非能简单地用“虚假陈述=全部损失”来定性。
因此,法院没有走传统路径,而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债券价值对比法”等模型来科学核定损失比例。
核心思路是把损失拆解成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排除非虚假陈述导致的部分,按阶段分解:发行至揭露、揭露至违约、违约至破产这三段进行分段核算。
法院最终认定,发行信息披露违规确实构成虚假陈述,但通过专业核定方法,确认因虚假陈述所致的实际损失约1.28亿元。
参照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按5%、5%、3%、1%、0.5%这五个比例,对两家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两家评级机构分别承担连带赔偿,总体赔付比例为14.5%,合计约1856万元。
这个数字,相较之前披露的2.32亿元损失,体现出对非虚假陈述因素的有效剥离,也展现出司法在损失核定上的审慎与科学性。
为何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零责任”?
在此前的若干案件中,锦天城因被判承担巨额赔偿而备受关注,此次在法院采信了“已勤勉尽责”的主张后,认定其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对虚假陈述负直接过错,也未能证明其在尽职调查、信息验证等方面存在重大失误,从而免除了赔偿责任。
这并非对律师行业的“大放水”,而是强调专业机构的责任边界应以实际过错为准,要求以证据说话、以尽责义务的证据程度来衡量。
这一判决对行业的意义在于:在信息高度复杂、证据链高度聚集的场景中,损失的因果关系需要通过可证实的专业证据来证明,才能落到具体的赔偿责任上。
从宏观看,这一裁判路径代表了中国司法在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认定上的一次重要创新。
它回答了一个长期困扰市场的问题:在高波动、信息不对称的资本市场,如何避免“全赔式”的机械追责,同时又确保投资者获得合理、可落地的救济?
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以市场定价的思路对损失进行量化,这套流程实现了“量化、可核查、可复制”的损失分解与责任分摊。
这不仅提升了裁判的公平性,也为金融监管与司法实操提供了一条更清晰、可落地的模板。
对市场各方的启示与对策
投资者层面,别把所有风险都寄希望于发行方披露的公开信息。
要增强自我尽调能力,学会区分哪些损失是“因为披露失误被放大的”,哪些是“市场宏观因素推动的结果”。
在类似的赎回、违约、重组场景中,理解“损失并非全因虚假陈述”这一核心,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实际操作上,可以在投资前就要求更透明的披露、更多的数据支撑,并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关注专业机构的独立评估。
发行人及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方面,应以此案为镜,提升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时效性,避免为了追求便利而掩盖关键风险点。
要建立清晰的证据链,确保在未来可能的诉讼中,关键点有据可循,证据链条完整、可检验。
律师事务所方面,这一案给出的启示尤为直接。
只要能够证明尽职调查没有明显过错、信息核验没有重大瑕疵,律师履职并非自动成为赔偿承担主体。
换句话说,证据标准要更严,取证要更有力,不能只凭经验判断就下结论。
对于锦天城来说,这次的“零责任”并非都遇到“好运气”,更像是通过清晰的证据展示,证明了专业责任的边界在哪里。
监管层面,则需要继续推动司法实践的标准化、模型化,推动跨机构数据的可比性与透明度,形成稳定、可推广的损失核定机制。
这意味着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基于市场定价的裁判工具进入常态化操作,用以将市场风险转化为司法与监管可控的成本。
未来展望
以“债券价值对比法”为核心的损失核定工具,若在更多案例中得到验证与完善,可能带来三大变化:第一,降低不必要的扩张性赔偿诉求,让裁判更聚焦在真正的因果错配上;第二,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内部尽职调查与信息披露审核治理,形成更健全的内控证据链;第三,为投资者提供更具公信力的救济路径,提升整个市场的信息透明度与信任度。
当然,路还很长。
损失核定的方法论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修正;锦天城的“零责任”也并非对律师行业“无限制豁免”,更像是对“过错证明”门槛的明确要求与证据标准的提升。
可以预见,未来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专业模型和高质量证据将成为胜负的决定因素。
结语与互动
这场判决像给市场上一剂清醒剂:不是说虚假陈述就等于全赔,而是要用更精准的工具去衡量损失、分摊责任。
对你来讲,下一次遇到类似情形,懂得分辨哪些损失是因为披露失误、哪些是市场因素在作怪,或许就能避免被“全盘买单”的情绪驱使。
你怎么看?
在你看来,损失核定模型的落地,是否真的能提升投资者的保护水平?
未来还会有哪些行业边界需要法律进一步界定?
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和经验。